知照性公文有哪些(按照公文性质和作用划分的是)

2024-03-22   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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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照性公文有哪些(按照公文性质和作用划分的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知照性公文,以及知照性公文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内容导航:
  • 按照公文性质和作用划分的是?
  • 知照性公文是什么
  • 应用文 | 知照性公文 | 通告
  • 请问公文类型中上行文有哪几种阿?
  • 公文可从分为哪几类?
  • 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Q1:按照公文性质和作用划分的是?


按公文性质与作用划分的公文种类: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

挥性公文是指上级对下级领导、组织工作形成的公文,包括决议、命令、决定、批复。

知照性公文是指发布周知的事宜的文种,包括公告、公报、通知、通报。

记录性公文是指记载传达会议精神的文种,主要是指纪要。

Q2:知照性公文是什么


1、公告: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2、通告: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3、行政性公告:指国家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如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国家领导人当选、出访、宣布重大行政措施、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答谢国外有关部门和友好人士对我国重大国事活动和祝贺等。


扩展资料


知照性公文涉及较多的时间、地点、具体的场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如通知所办理的事项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受文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因此,知照性公文中会有较多的处所词、时间词、数词、量词等;知照性公文中这些词所占比例远远高于指令性公文。


简洁明了的公文,才易于让人们看懂,才能得以更好地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其效用。公文语言的简洁主要体现在其语言结构和表达上,使用成语、习用语、文言词语、缩略语等正好可以满足这些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告


                      百度百科-通告


Q3:应用文 | 知照性公文 | 通告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是一种常用的 下行公文 。

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

通告和公告一样,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通告按用途可分为周知性(事务性)通告、规定性(制约性)通告两大类。

(1) 周知性(事务性)通告 。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要周知或需要办理的事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使用。如建设征地公告、更换证件通告、施工公告等等。

(2) 规定性(制约性)通告 。 用于公布应当遵守的事项,只限行政机关使用,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特别的,要注意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通告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通告标题大体有四种:①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②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③由事由和文种构成;④只用「通告」二字做标题。

(二)正文

通告的正文包括通告缘由、通告事项、结束语三部分。

(1)通告缘由。通告缘由即引言部分,通常用概括性的语言写明发布通告的原因、目的和依据。

(2)通告事项。事项性通告写明具体的通告事项即可。法规性通告写明具体规定、执行要求及贯彻执行的时间。

(3)结束语。通告的事项结束后,一般应另起一行用「特此通告」或「此告」等语句结束全文。有时可省。

(四)落款

落款要求写出发文机关的名称和发文时间。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102号)》http://www.gov.cn/xinwen/2018-10/19/content_5332690.htm

2.《关于维护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通告(粤府〔2010〕59号)》http://www.gd.gov.cn/gkmlpt/content/0/138/post_138993.html

3.转发性通知示例:《关于打击小额走私成品油活动的通告(粤府〔1999〕61号)》http://www.gd.gov.cn/gkmlpt/content/0/136/post_136012.html

Q4:请问公文类型中上行文有哪几种阿?


公文的分类

1.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类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主要有报告、请示等.

平行文——指向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送交的公文,主要有函等.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主要有命令(令)、决定、通报、通知、批复、意见等.

2.按照紧急程度分类普通公文紧急公文——特级,急件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及机密等级分类普通文件保密文件——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

4.按照具体职能分类

法规性公文 :用来颁布法律、法令或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的公文.如命令(令).

指挥性公文 :体现决策意图、对有关事项的处理、有关工作的进行起指令或指导作用的公文.如决定.

报请性公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工作的公文.如报告、请示.

知照性公文:是用已向有关方面告知情况、关照事项的公文.如通报.

联系性公文 :是各机关或各部门之间用来联系工作的公文.如函.

实录性公文 :是真实地记录有关工作情况的公文.如会议纪要.

Q5:公文可从分为哪几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四)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十五)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扩展资料:


公文写作原则:


1、内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确、完整、突出,改观点错误、浮泛空洞、文不切题、含混冗杂、不合逻辑之处。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规定、办法、意见是否符合政策,切实可行;改矛盾抵触之处及不求实效的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和不力之处。


查材料:看是否具体、真实、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实之处。


2、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确、紧凑、合理,改杂乱无章、上下脱节、主次详略不当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炼、合乎语法和逻辑,改用词不当、啰嗦累赘、逻辑错误之处。


查文字:看是否规范,改错别字、生造词语、滥用简称、标点错误和文面款式毛病。


3、体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种、标题、主抄送单位、附件、附加标记有否问题,如有即行订正。


办文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时效,特别是有明显时间要求的公文,如果超过时限,就会耽误工作,造成损失。因此,为了做到公文处理及时、迅速,必须健全制度,简化手续,增强时间观念,以保证公文尽快处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须严格地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拟稿过程、印刷过程、处理过程,不管是什么人泄密,都是失职渎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Q6: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四)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十五)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扩展资料:


我国公文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文件起草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2. 简明扼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3. 谦虚谨慎,勤勉及时。


4. 贵在得“体”。合乎体式,合乎身份。


5.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正确。时间一般要写具体的年月日。使用数字时,除公文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


参考资料:公务文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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